江苏海越(南通)律师事务所
张律师四级律师,毕业于苏州大学,通过自学考试取得了大专和本科文凭,自1996年年底开始从事法律服务,曾先后在如东县老年法律服务所、如东县民益法律服务所从事各种民事、经济、行政法律服务,2002年因如东县民益法律服务所参与改制,转到如东县律所作为合伙人继续从事法律服务。2013年因张律师取得律师资格转到江苏琴海律师事务所继续为各界社会、企业、广大老百姓提供各种民事、行政、刑事法律服务、解决各类矛盾纠纷。特别在民事案件中的婚姻家庭矛盾、人身伤害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经济合同纠纷等事件中处理的特别出色。张律师为人正直,诚实守信,对待案件认真负责,代理案件条理清晰,思维敏捷,善于抓住矛盾的焦点,机智灵活的解决问题。在处理交通事故赔偿、婚姻家庭纠纷(继承、抚养、赡养)、离婚、工伤理赔、劳资纠纷、人身损害赔偿、建筑合同、保险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案件中亦有很多成功的经验和独到的见解。同时,张律师每年代理多起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婚姻纠纷、工伤赔偿诉讼案件,成功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利益,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通过张律师认真耐心细致的工作,使家庭、社会纠纷得以顺利解决。?张律师擅长婚姻家庭、工伤、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经济合同、房地产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权益维护,每年为多家公司、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张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市场数十年之久,每年都为当事人调解、代理案件50至60余件,为各类公司、企业挽回数亿元经济损失。在从事的法律服务生涯中,积累了多年的办案经验,代理民事、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等各类案件处理中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张律师的执业信念“诚信、高效、维权”为您提供最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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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后父亲拒绝提供户口簿,该如何进行调解针对离婚后男方拒不提供其户口本的情况,您可尝试采用以下几种方法进行处理:首先,贵方需确保户口本确实由男方持有并控制。在此基础之上,若男方坚持不肯交出户口本,贵方可考虑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由于户口本为夫妻双方共同拥有和使用,故在男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出示时,贵方便有充分的权利将此行为视为对自身权益的侵犯;其次,贵方还可选择向户籍管理部门提出遗失补办的申请。

在未持有结婚证及户口簿的情况下,能否进行离婚诉讼若您未持有合法婚姻证书且户口簿无法提供,便不能在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向法院提交离婚诉状时,请务必携带以下文件:离婚起诉书、结婚证书以及个人身份证明。倘若您与配偶育有子女,还需附上孩子的户籍证明或者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然而,若涉及到财产分配问题,则需额外提供相关财产证据,例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以便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

在离婚之后,若无自有住房,仍可将户口迁移至原始户籍地。就女性而言,她应首先前往当前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申请办理迁出证明手续,接着再前往原先户籍所在地区的公安机关进行迁入登记环节即可。普遍来讲,户口的迁回原籍并不需要相关人士出示房产证。

当然,您有权决定户口是否分户。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后,户口依然有权利留在原来的地址,并未规定需要进行迁移。同样地,亦无任何法律法规明确指出再婚者必须将户口迁出原住址。对于个人户口的迁移,完全取决于个人意愿,既无人或组织(包括公安局及法院)有权力强行要求其迁移户口。

在离婚事宜得以妥善处理后,假如女方户籍仍留滞于男方户头之中,则在面临拆迁之际,女方享有相关权益。然欲求获得房产分配权,则需参考具体的政策法规进行判断。若您希望了解更为详尽的信息,建议您寻求专业法律人士或前往政府机构进行深层次咨询。当然,倘若您决定现如今将户籍迁移至他处,可先行向当地公安机关询问有关申请的具体流程及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