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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纠纷归哪个部门管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363人
律师解析:
针对商品房买卖合同所引发的纠纷问题,可采取多种途径予以有效化解,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四个方面:协商处理、调解手段、仲裁程序以及诉讼路径。1、协商:买卖双方应秉承着互敬互谅的原则,以友好协商为首要方式来化解纠葛,堪称处理此类案件的最佳选择。2、调解:若双方无法就争议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则可寻求相关机构介入调解工作。例如,倘若买卖纠纷中的一方或者双方均系国有企业身份,则可请求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公正的调解。在商业纠纷的调解过程中,上级机构应当保持客观理性,以分清是非为主旨展开调解工作,而不宜施加过多的行政干涉。当事人亦可考虑寻求其他合同监管机构、仲裁机构以及法院等第三方力量的介入及调解。3、仲裁:若买卖双方在此前的协商过程中未能达成共识,同时又不愿接受调解的话,他们有权依据事先签订的仲裁条款或是在争议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相关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4、诉讼:若买卖合同本身并未包含仲裁条款,且日后双方也未能缔结相关仲裁协议,那么合同双方均有权将该合同纠纷诉诸于法院,以期获得法律层面的妥善解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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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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