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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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需要确定诉讼的被告。若涉及个人被告,可前往其户籍所在地区派出所获取户籍证明文件;若指控对象为企业或团体,则需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打印相关的基本注册信息文档。接着,我们将着手撰写民事诉讼状。

1、明确被告身份。若涉及自然人,可前往其户口所在派出所获取详细户籍证明文件;如需查询的被告属于企业组织或其他执业机构,请至工商行政管理局调阅相关注册信息。 2、撰写民事起诉书。起诉书中应具体列明当事人的身份状况、诉讼主张以及申诉的事实依据和理由。

协商、调解、仲裁及诉讼。其中,协商被视为处理此类纠纷的首选方式。当合同双方均愿意保持友好关系并能够在相对平和的氛围下进行交流协商时,这种方式是最为理想且有效的。其次便是调解,若合同当事人在协商过程中难以达到共识,便可以请求相关机构介入调解工作。

协商和解、调解、仲裁以及诉讼。其中,协商是最为理想也是最常用的方法,提倡在建立良好合作关系的前提下,通过相互沟通与交流,共同解决争端;其次,当各方无法就问题达成共识时,可以考虑请求相关机构如长辈、商会或者其他中介组织进行调解。

协商、调解、仲裁及诉讼。具体来说,1. 协商:即发生合同纠纷的各方当事人,以互让相协的原则,通过彼此之间的沟通与洽谈来妥善化解纠纷,这种方法被视为最理想和有效的方式。2. 调解:若达成协商存在明显困难,双方愿意接受相关机构或人士的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