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检验批及分项工程须由监理工程师主导,与施工单位以及项目专业质量负责人等共同完成验收工作;
其次,对于分部工程的验收,则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施工单位项目
责任人及其技术、质量负责人等人参与并完成验收任务;
再次,对于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这两大重要分部工程而言,其地质勘察部分将由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以及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等人共同进行验收工作;
最后,还包括其他各类的项目验收情况等等。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的机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从事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机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实施质量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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