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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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意向书中定金退还规则各异:1)开发商无预售证时,意向书无效,定金退还;2)买方违约不赴约,定金不退;3)卖方无法签约售予他人违约,双倍返还定金;4)协商未果未签正式合同,卖方退还全部定金;5)签约条件擅自更改导致失败,违约方定金不返/双倍赔偿。双方在正式合同履行中违约,按相应原则处理。

关于商品房退房及定金退还,关键看合同效力。若在签《商品房认购书》前房源有预售证且条款明确,视为有效合同,违约定金可能无法追回。但在无预售证或合同内容缺失重要信息时,《商品房认购书》无效,购房者有权依法要求开发商退还全部定金。因此,具体能否成功退房并收回定金,需依据合同签订时房源状态和内容的合法性来判断。

购房定金退还规则:因开发商无销售资质或合同关键条款争议导致无法签约,买方有权依法请求退款。若非双方责任合同未签,卖方也需退还定金。这两种情况下,买方的退款请求通常会得到支持。

在处理房产买卖过程中的双方约定退房条件以及购房人能够举证证实该条件的情况下,假如购方在与房地产开发商进行谈判并无法达成共识时,将有权力向法院提出申诉,以寻求退房的合法权益。而所谓的法定条件,乃是出于法律法规规定所确立的购房人具备退房权利的特殊情形。

一房二卖处理:①先办理过户者得房产;②双方未过户,已完成预告登记者优先;③均未过户及预告登记,先实际占有者购得房产。生效合同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约交付房屋;可撤销或无效合同方有权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