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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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产项目延期交付时,若未能按时偿还房贷,可能遭遇银行催收、诉讼、资产冻结乃至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影响个人信用和生活。即使房屋未完工,贷款责任不变。购房者可依法向开发商追责,请求解约及赔偿违约金。

面对烂尾房,业主应先与银行协商停贷,如不成可起诉要求解约并停付贷款。同时向政府部门求助,争取解决问题。这一系列行动旨在保护自己的权益,避免因无法收房而继续承担经济压力。

面对房地产项目逾期未完工、住宅无法按期交付且房主无力偿还贷款的情况,房主可采取以下措施:联合向银行申请暂停支付贷款,若达成共识则签订停贷协议;向政府求援,要求开发商恢复施工并暂停还贷;若问题未解,可集体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让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从而停止还贷。

在购置新居过程中,若出现了质量方面的问题,购房者有权与房产开发企业进行商议,以寻求对该问题的期限内进行补救;然而,如果经过积极改正之后仍旧无法达到预约中的质量水准,购房者便享有权利解除了房屋销售合同,并向房产开发企业提出赔偿所产生的相关损失的请求。

房产项目停滞时,业主逾期偿还房贷属违约,银行有权催缴。经三次催缴后业主仍不还款,银行可诉诸法律,强制要求业主偿债。同时,银行将上报业主违约信息至信用信息中心,影响其金融活动。业主应尽快解决房产问题,避免信用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