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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去哪里办理手续

时间:2024.07.31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455人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事宜的处理流程,当事人不仅可以选择前往本地民政部门进行协商解决,也可求助于司法机构进行司法诉讼
通常情况下,针对离婚事务的处理我们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首先,倘若夫妻双方均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且已经达成了相应的离婚协议,夫妇二人便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件)以及户口簿、结婚证书以及拟定的离婚协议此类相关资料,亲自赴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完成离婚登记的法律程序。
其次,若其中一方坚持否认离婚意愿或者未能就相关事项达成共识,则提议离婚的一方可依法申请由法院介入处置,通过诉讼途径解除婚姻并解决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相关后续事宜。
待法院裁定书正式生效之后,两位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亦会随之结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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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坤律师

辽宁学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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