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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选择申报方式怎么选

时间:2024.03.23 标签: 税务类纠纷 合理避税 阅读:1381人
律师解析:
赡养老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方式共有两种可供选择:
通过扣缴义务人进行申报。
倘若您是在职员工,则单位将主动为您办理个人所得税的预扣预缴申报手续。
此举代表着单位有权掌握一定程度的个人信息,然而却能够让您尽早地享受到专项附加扣除的优惠政策,并且能够做到按月或按年扣除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倘若您并非在岗人员,或者您并不希望单位得知关于您的私人信息,那么也完全可以选择该种申报方式。
在此情况下,您需要等到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亲自前往个人的汇算清缴地点,即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完成汇算清缴申报事宜以享受税收优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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