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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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订佳构居屋合同后,若尚未办理网签手续,购房者仍可选择撤销交易。但根据购房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违约方需支付违约金并补偿开发商损失。购房定金通常不可随意退还,仅在特定法定条件下,如开发商原因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因素导致未能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有权要求返还定金。

在此种情况下是可以实行退货处理的。购置房产的消费者可与销售房产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从而实现退换,亦或是在合同签署期间,约定了明确的或依法确立的退换条件的情况下,向负责销售房产的合作方递交退房通知,当该通知成功送达至对方时,两者所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将自动解除并启动退房程序。

购买房产证可以申请退还。首先,买受人可以同出卖人充分协商达成共识进行合同解约,或是在签订合同时已经约定了解除条款,亦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出现之后,按照原定流程向出卖方交付退房通知书,待该通知抵达出卖方时便可启动退房程序。

完全可以选择退房。购买者可以与销售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友好解除此次交易;其次,若双方在签署合同时有过书面声明,或者符合合同中的约定解除条款,购房者也可根据该条款向销售方发出退房通知书,待通知正式送达至销售方时,该房屋买卖合同将自然终止,只需办理好相应的手续即可实现退房。

购买方有权选择退还房屋。首先,购买方可与销售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决定,从而解约;其次,若双方在原先签订的合同时已明确约定了退房条件及相关限制,那么购买方只需在该条件下发出退房通知书,通知一经到达销售方处,即视为解除了房屋买卖合同,实现退房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