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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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开庭次数并没有明确规定,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证据的完整性以及审理的需求。一般来说,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一次开庭可能就可以结案。但如果存在较多争议、证据需要进一步核实,或者需要追加当事人、启动鉴定等程序,开庭次数可能会增加。在民事诉讼中,法院会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正、迅速地处理案件。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于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在三个月之内审结完毕。因此,对于涉及借贷方面的纠纷案件,开庭审理的整个流程通常也应该在这有限的时间框架内予以妥善处理。如若因特殊原因确需延长审判期限,经由本院院长批准后,可以将其进一步延长一个月的时间。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于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在三个月之内审结完毕。因此,对于涉及借贷方面的纠纷案件,开庭审理的整个流程通常也应该在这有限的时间框架内予以妥善处理。如若因特殊原因确需延长审判期限,经由本院院长批准后,可以将其进一步延长一个月的时间。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离婚纠纷案调解和开庭是不是在同一天进行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当事人双方出现民事纠纷一般开庭两次,但是仅限于一审开庭时出现了中止的情况。我国法律对于民事案件开庭次数并未做出明确的规定,法院可以对需要的审理案件可以开庭多次,法律只对审限有明确的规定。我国对案件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指的是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人民法院经过二审猴做出的判决即为终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