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松律师事务所
江西三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监督委员会监事兼业务监督部部长,具备三级律师职称。江西省青年骨干律师训练营(第二期)结业学员,抚州市临川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常务理事,抚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全日制研究生毕业于贵州大学,获法学专业法律硕士学位。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与婚姻家庭案件处理,同时在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执业以来,始终秉持“专业、尽责、诚信”的执业理念,成功代理多起具有社会影响力和典型意义的案件,在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赢得了客户的广泛信赖与社会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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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检察院在审查批捕过程中,会对上述问题进行综合考虑。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那么检察院可能会批准逮捕。

批捕后,公安部门迅速执行逮捕,将被捕者送交看守所并24小时内通知其亲属。随后24小时内进行例行询问,若涉嫌犯罪则立案深入调查。 最后,当需提起诉讼时,须依法审慎交由检察院审查决定。

因此,他们并不会面临被正式提出诉讼的情况。然而,若经由公安机关进一步补充调查之后,发现确凿无疑的证据,那么他们仍需接受再次发起的公诉程序。

检察院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后,若证据确凿且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徒刑及以上刑期,检察院将起诉。若犯罪嫌疑人无逮捕必要性,如不会继续犯罪、销毁证据等,检察院可拒绝逮捕。即使不批准逮捕,检察院仍可继续调查并视情况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不批准逮捕不等于不起诉或无罪判决。

在特定条件下检察院可以直接逮捕。尽管人民检察院具有逮捕审查批准权和自侦案件的逮捕决定权,但实际执行逮捕的职责仍由公安机关承担,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无法自行进行逮捕。换句话说,无论是经检察院批准逮捕还是经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决定逮捕,都必须将批准或决定逮捕的文书交予公安机关执行。若是对检察院可以直接逮捕吗有疑问的,参考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