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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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协议签署后,买方欲反悔需与卖方协商一致解除,已付房款需全数退还。否则,协议不可随意终止,买方将面临违约责任,包括可能的罚款,需依据合同条款执行。

在二手房购房合同签订后,如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如验收不合格、存在重大缺陷导致生活受扰)或卖家私自转售或抵押等行为,买方可能有权撤销合同并要求退款,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但仅因个人意愿改变而退房的成功率低,除非有法定解除合同的理由,否则将被视为违约,需担责。

租赁房屋时,签订合同并交押金后想解约,应先协商;如房东不同意或无共识,视为房东单方违约,承租人可能需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押金被扣除以赔偿房东经济损失。

租赁房屋时,签订合同并交押金后想解约,应先协商;如房东不同意或无共识,视为房东单方违约,承租人可能需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押金被扣除以赔偿房东经济损失。

合同违约后,当事人应首先尝试友好协商解约。若协商无果,须遵守合同,继续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责任认定和承担方式按合同条款执行,未规定时可要求对方赔偿实际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