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
郑晓龙,中共党员,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擅长领域: 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执业理念:以极致的服务,彰显专业的价值。 社会职务: 1、四川省律协律所管理和发展委员会 委员 2、四川省律协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专委 委员 3、四川省遂宁市律协公司法专委 委员 4、遂宁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5、射洪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所获荣誉: 1、2020年6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2022年2月被遂宁市司法局、遂宁市律师协会评为2021年度“优秀律师”。 3、2022年7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评为二〇二二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4、2023年7月被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5、2023年8月受邀参加江苏省律师协会举办的“星火燎原计划”之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七期),并成功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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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抵押销售协议的法律效力取决于协议内容。若无禁止出售的明确约定,协议有效,抵押权不受影响。但若有预先设定的不许售卖条款,该销售协议则无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法律和规章并没有禁止抵押人合法转让抵押物,只要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被抵押的商品房是可以买卖的。但是,若开发商未通知银行或者未告知购房者,转让行为无效。这是对转让已抵押的房屋的一种限制。

新《民法典》规定,在抵押期间,抵押人可转让抵押房产,但须事先通知抵押权人。转让不影响原有抵押权,但如转让可能损害债权人,债权人有权请求提存或优先清偿。转让款项若超过债权,多余部分归抵押人;不足则抵押人需补足并偿还剩余欠款。

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购入设有抵押但未解除的车辆并非违法行为。当抵押权解除并注销后,车辆所有权可自由交易。尽管抵押期间所有权转让无效,但使用权并不受限,使用者仍依法享有使用权。

购买抵押车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是可行的,但需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在抵押期限内,抵押人有权转让抵押财产,但双方需按照法律规定和契约约定执行。无论抵押财产如何流转,抵押权始终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