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元良律师事务所
四川元良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9年,是一家总部位于成都,服务面向全国各地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本着”为当事人全方位解决问题”的服务宗旨, 律所始终保持着研究型律所,专家型人才,精准化服务,运用案件管理系统、智能化法规检索系统、强大的电子信息数据库、丰富的案例检索系统、精英律师团队、数智化运营管理,通过所掌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可视化的服务流程,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元良律所自成立以来在全国范围内积累了长期稳定的客户群体,涉及政府事务证券资本市场、银行金融、私募基金、刑事风险防范与辩护、涉税服务、知识产权、房地产、建筑工程与基础设施、婚姻家事等领域。为满足客户业务扩张对法律服务需求的延展,与各类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建立了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以高度的敬业精神、娴熟的专业素养和专业领域内的资源优势,致力于打造专业精品律所。 元良律师大多毕业于国内外著名法学院,部分律师曾多次获得”四川省优秀律师”、“成都市优秀律师“、“区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是一群高素质、技术精湛的复合型人才。为追求并实现专业化、综合化的发展,元良律所专门设立金融证券业务部涉外民商业务部、知识产权部、诉讼仲裁部、政府法务部、刑事辩护部等大部门,由具有专业特长的顾问或合伙人律师领衔专业律师专注于特定领域的深耕和业务拓展在各个传统业务领域与新兴业务领域,均形成了专业且成熟的法律服务产品,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一站式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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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男方主动离婚,离婚协议通常无效,除非女方同意或有公共利益考量。女方主动或特殊情况下(如公共利益需求),怀孕期间离婚协议可能被法院认定有效。

男方不得提离婚的情形:1、女方在怀孕期间。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当然这个限制不是绝对的,前述情形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我国法律限制男方在女方孕期、分娩后一年及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提出离婚,除非女方主动或特殊情况需受理男方请求。民法典规定,男方不得在此期间离婚,但女方提出的离婚除外。如双方已签离婚协议且女方反对,协议无效。

怀孕期间男方原则上不提离婚,女方主动或特殊情况(女方坚持、法院认为必要)下男方可提出。女方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限制提起离婚诉讼。特殊情况中,法院可能受理男方离婚请求。

怀孕期间女方有协议离婚权利,但男方在女方孕期或产后一年内不得主动离婚(女方除外,或经法院确有必要时)。离婚程序包括:双方亲自到户籍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提供身份及材料审核,通过后进入30天冷静期,冷静期满后共同领取离婚证书并注销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