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财产分割精选解答 > 为已婚子女购房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为已婚子女购房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时间:2024.10.17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147人
律师解析:
为已婚子女购房离婚产权的分割方式是:如果只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分割。如果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分割方式是:协议优先,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律师

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

刘则通律师, 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厦门中院特邀调解组织调解员 职业履历 刘则通律师自从业至今办理各类案件,参与大量交通事故、劳动工伤等人身损害法律纠纷,专注于该领域的实务操作,专心于该领域的技能研究。 刘则通律师曾先后成功代理多起上述类型案件,并曾诉至最高人民法院,其所代理的案件入选福建省律师行业二零一六至二零一八年度民商事诉讼、仲裁领域最具影响力十大案例。 刘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从业以来参与办理大量的诉讼和案件,积累了大量的办案经验,能够根据每个客户所需法律服务的服务要求、具体规模、事务进展,制定有效解决方案,确保高质高效地完成服务项目。同时,始终坚持“责任为先,全力以赴”执业精神,秉承亲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和专业、高效的执业风格,赢得当事人的好评。 刘则通律师个人公众号:刘则通律师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