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破产法学会会员 执业年限:10年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行政诉讼、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征收拆迁等
咨询该律师
如何应对低估的拆迁评估价格关于房屋征收拆迁评估价格过低的解决策略为:首先,您可以拒绝签署相关协议;其次,您应有权利向相关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申请复核评估其估价结果,同时针对估价报告中可能存在的疑问进行详细说明。该项工作的最终结果应该以书面形式通知到贵方或者在公共场合公布。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房屋征收一拖再拖,几年前的评估价格还能否作数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是由专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负责的,并且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也不一定是由征地主管部门指定的,被拆迁人也可以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先通过评估机构确定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才能确定补偿标准。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评估机构故意评低被征收方房产价值犯法吗,房屋拆迁的五种评估方法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若是由于政府怠于行使征收拆迁的权力而拖延时间过久,后续再次开展征收拆迁过程时,房价已有明显的涨幅时,就应当认定征收拆迁开展之初的房屋价值评估已过有效期,并重新进行房屋价值评估,以保证被拆迁人可以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因此便可不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作为房屋价值评估时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