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破产法学会会员 执业年限:10年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行政诉讼、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征收拆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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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典》规定,公婆拆迁补偿款不属于夫妇共有财产,不纳入婚姻财产分配讨论。婚后拆迁房产归属取决于原产权,若共有的话新房即为共有,否则为个人所有。婚姻期间,薪资、奖金等劳动收入、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合法继承或赠与财产(排除特定情形)均属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处理权。个人财产包括婚前个人资产、身体伤害赔偿、指定给一方的财产及个人日常用品等。

婚后男方父母房产拆迁所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期间,继承父母房产并不自动成为夫妻共有财产。这取决于被继承人是否有明确表示遗产仅为个人所有。若无明确表示,继承的财产应视为夫妻共有,离婚时需协商解决或提交法庭裁决。

父母拆迁房屋的性质和归属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被拆迁人为父母,子女及其配偶非被拆迁人或被安置人,则拆迁房屋视为父母个人财产。若子女及其配偶亦为被拆迁人或被安置人,则拆迁后所得房屋视为家庭共有财产。离婚时,需提起分家析产纠纷之诉,结合拆迁补偿政策、拆迁协议等因素综合判断。

离婚后,若子女未拥有房产所有权或共有权,通常无法获得拆迁款。但如果子女对涉拆房屋拥有所有权或共有权,就能享受拆迁赔偿。对于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应对房屋所有权人和共同所有人给予拆迁补偿。因此,子女是否能获得拆迁款,关键在于他们是否拥有房产的所有权或共有权。在涉及拆迁问题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权益至关重要。

父母拆迁房屋的性质和归属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被拆迁人为父母,子女及其配偶非被拆迁人或被安置人,则拆迁房屋视为父母个人财产。若子女及其配偶亦为被拆迁人或被安置人,则拆迁后所得房屋视为家庭共有财产。离婚时,需提起分家析产纠纷之诉,结合拆迁补偿政策、拆迁协议等因素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