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盟律师事务所
杜柏飞律师,北京京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生,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从业十余年,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行政诉讼,尤其是征地拆迁类案件,多方式解决征地拆迁补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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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能否进行转让在集体土地使用权方面,允许其进行转让活动。然而,对于采用出让方式获取到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而言,当该土地需要进行转让时,需严格遵守出让合同中的相关约定,已如数交纳了所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并且需要持有相应的土地使用证。

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是否属于违法行为在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中,诸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这类规范性文件明文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国有的土地,都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行使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这个过程必须符合严格的法律要求。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是否合法在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法规中已经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持有的耕地资源以及国有土地可以依据法律条款进行合法转让。这也表明在转让过程中,法定程序的规范性显得尤为重要。

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符合一定条件,且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用于农业用途。转让方式包括转包、转让、互换、出租、入股、拍卖等。转让时需要获得超三分之二村民或代表的书面批准,并向乡镇和县级农业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在特定条件下,土地属性可以改变并自由转让,例如国家征收后转为划拨用地,或符合规划的企业建设用地因破产、兼并等原因转移。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分为合法与非法两种情况:非农业买家购买属非法;合法需经发包方许可,承包者可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转让须办登记手续并向发包方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