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盟律师事务所
杜柏飞律师,北京京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生,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从业十余年,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行政诉讼,尤其是征地拆迁类案件,多方式解决征地拆迁补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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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面积争议的妥善处理策略探讨关于农村宅基地纠纷问题的处理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当宅基地使用权归属问题引发的争议发生时,涉事的两方农户应对历史事实保持敬畏和客观态度,互相礼让,通过协商达成共识以妥善解决争议;其次,即便双方未能就争议问题达成共识,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当地的乡镇政府或者土地管理所等相关机构提交处理申请,寻求公正合理的裁决;再者,若乡镇政府未依法进行处理,当事人则有权利直接向县级政府或者国土资源管理局递交申请,只要满足受理条件,相关部门将予以指定受理或是直接受理。对于已经接受的宅基地权属争议案件,受理机关会先尝试进行调解工作。如调解无果,则需依法做出处理决定;最后,若当事人对处理决定持有异议,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处理机关申请复议,同时也可以在接收到处理决定后的30个工作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事实上,如果持有的宅基地使用证书为您所有,并且房屋仍然完好无损,那么您完全有权要求确权。否则,宅基地将由集体收回。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与村集体关系密切,非继承所得,不可随意转让或继承给他人。不过,合法住宅可由符合条件的继承人继承,遵循“地随房走”原则。非村集体成员继承人获得房屋后,宅基地使用权会受到限制,不能随意翻建,直到房屋自然灭失,宅基地才归村集体所有。

农户要想申请宅基地,得向有关部门递申请和证明文件。相关部门得去现场看看,测量一下,核实地皮信息。结果得公开,让村民监督,还得能反馈。要是没啥意见,就正式登记,发证书。不过,不同地方的执行程序可能有点小差别。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关乎农民权益,是依法保障权益、强化管理、推动土地制度改革及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基础。实施登记能规范住宅建设,防止耕地滥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符合各级政府政策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