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破产法学会会员 执业年限:10年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行政诉讼、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征收拆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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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的项目有房屋价值补偿费,以及还有周转补偿费,最后还有奖励性补偿,如果是属于经营性房屋,那么还会涉及到一笔停产停业损失费,这都是由拆迁方支付。

要注意的问题是必须依法处理,即使对方没有任何正当理由拒不配合拆迁也不可以用暴力或者停止供水供电等方法逼迫当事人搬迁,房屋征收部门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强制执行,下文将详细介绍征收国有土地时不配合房屋拆迁要注意什么。

征收国有土地时房屋拆迁补偿项目主要是房屋拆迁补偿金和安置费,拆迁商铺、工厂等经营性用房的要额外支付停产停业补偿金,各项补偿金的计算依据由征地部门提前公告,除了这些基本的补偿金,地方政府还应该制定其他奖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