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迁征收土地可以获得的补偿项目有什么

湖北 - 十堰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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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答疑法务

地区:湖北 - 十堰

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021-07-26 18:10: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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