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尚公(杭州)律师事务所
邹鹏鹏,现任北京尚公(杭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拥有8年专职法律执业经验,长期深耕公司经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及建设工程等核心民商事法律领域,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精准、高效、可落地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 教育背景是执业根基。我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系统的法学理论训练为我构建了扎实的专业功底与缜密的法律思维,让我能够在复杂案件中快速拆解法律关系、精准定位核心争议点。从业至今,我已成功承办民商事案件350余件,服务足迹覆盖房地产业、租赁服务业、制造业等多个重点行业,积累了横跨不同领域的丰富实务经验,也炼就了应对各类复杂法律问题的实战能力。 在多年执业生涯中,我始终以“客户至上、诚信为本”为执业理念,凭借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与卓越的案件处理能力,赢得了客户的广泛信赖与高度认可,多次被客户评价为“靠谱律师”。我曾为多家大型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提供高水准法律服务,无论是常规的法律咨询、合同审查,还是重大疑难案件的诉讼代理,均能以专业视角为客户规避法律风险、维护合法权益。 代表性案例见证专业实力: 1、在某股权转让与两百万债务纠纷案中,原告依据协议主张200万及利息赔偿,我通过细致梳理资产证明,精准论证案涉股权无实际价值,最终促使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请,为委托人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 2、在隧道爆破致房损恢复原状纠纷案中,面对村民提出的房屋坍塌恢复原状诉求,我从法律可行性与实际操作层面充分举证,最终法院终审驳回原告恢复原状的诉讼请求,合理平衡了各方权益; 3、在某职业放贷嫌疑下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原告主张追讨46万余元借款,我穿透复杂的资金往来记录,成功论证债务已实际清偿,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本诉请求,有力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未来,我将继续秉持“专业、严谨、诚信、卓越”的执业准则,深耕民商事法律领域,以更精湛的专业能力、更务实的服务态度,为每一位委托人提供值得信赖的法律支持,做客户身边靠谱的法律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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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儿得从咱们最高人民法院那个啥规定开始说起。就是他们在2015年出的那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第十四条说了嘛,如果有个原告拿出来一张欠条之类的,说那是他借钱的凭据,然后去法院告另一方借他钱不还的话,被告如果觉得这事儿跟借贷没半毛钱关系,就可以提出来反驳。而且被告还可以拿出一些证据来说明这个事儿其实是别的原因导致的,比如说是因为租赁合同闹起来的。

你看,按照咱们国家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里面说的,民间借贷就是那些我们平常老百姓、公司还有那种不是公司但是也能借钱给别人的组织,大家互相借钱赚点利息嘛。那如果网上借钱的平台不是正规的银行或者其他受政府管的金融单位搞出来的,没有经过人家审核批准的话,其实它做的这个借钱的事情也是算民间借贷的。所以,大部分时候,网上借钱平台的纠纷都是按照民间借贷的规矩来解决的。

若借款未得到偿还,该问题便属于民事范畴内的争议事项,债权人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进行书面申诉,要求债务人承担相应的债务责任。在提出上诉时,债权人必须依法举证证明其与债务人之问存在着直接且具有实质性的利益相关性;明确指明应诉人为债务人,并在申诉书中提出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及法律依据与事实情况。同时,债权人也应对相应方法院提交正式的申诉状,并根据被告方的数量,准备相应份数的申诉书副本。

涉及到借款未归还方面的争端往往被划分为合同纠纷范畴之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当财产权益遭受侵犯之时,相关权利人可选择采用和解、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等多种途径进行解决。在借贷关系中,若借款人未能按期偿还债务,则债权人(即出借方)的债权便会受到损害,此时他们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上述途径寻求解决方案。

借款不归还的行为构成了经济纠纷的范畴。根据相关规定,诉讼参与者在民事争议案件中的裁判、明断、调处等文件具有法律约束力之后,必须依约履行各自的义务。若当事人一方未能有效履行其责任,对方当事人有权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要求对方履行相应的义务。倘若到时,债务人为未能依照执行通知书的规定履行自身义务,人民法院将得以依法调查、查封、扣押、冻结、没收以及变卖被执行人员的资产,强制要求债务人支付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