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
李阳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是理论与实战相结合的实战派律师。 渡人如渡己,渡己亦渡人。耐心、细心、用心的去办理每一个案件,精准的把握当事人的需求,最大限度的维护其合法权益,这是李阳律师的执业理念。李阳律师常说,律师不应是完全的利益诉求者,而应当是社会道德的守护者,公平正义的建设者。 执业以来,李阳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债权以及公司诉讼,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因专业、诚信的服务,赢得了众多朋友、客户的赞誉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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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借钱问题打官司的事儿,我们得知道,首先,这个官司是可以在被告住的地方或者是借钱之后还钱的那儿的法院去告的。当然,如果你跟被告之间有个书面约定的话,那就更好了,你们可以自己商量着找哪个法院来管这件事。比如说,被告住的地方、借钱之后还钱的那儿、签合同的那儿、你住的地方、东西在哪儿等等,这些都可以作为你们选法院的参考点。

你要是因为合同问题要打官司那就找起诉人住的地方或者合同执行的地方的法院来管。当然,根据咱们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5条,你们也有权起草份书面协议来选个适合你们的法院,比如起诉人住的地方,合同执行的地方,合同签的地方,还有标的物在哪个地方,只要跟你们的争议有关联的都行,但是别违反了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所以,关于借款合同的官司,你们可以按照这个法律规定来决定去哪儿告。

就是说,因为跟人签了合同最后闹别扭打官司的话,可以找被告住在哪个地方或者是在哪儿办的合同业务的当地法院来管。比如说在借钱这种事情上,要是贷款人和借钱人都没商量好应该在哪儿还钱、也没人站出来说清楚的话,那按照我们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出的那个文件里头说的第三条,应该按照接受金钱的那个人所在的地方作为钱该还给谁的地方嘛。所以呀,这种情况下,谁收到了钱谁就是接收货币的一方,自然就能找他住的地方的法院去起诉。

因合同纷争引发的诉讼案件,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由被告长居地点或合同执行场所所在之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行使司法管辖权。

大家都知道,咱们如果跟别人因为签了合同有啥矛盾,就要去人家住的地方或者合同上写着的那个地儿告他。可是贷款合同这事儿就有点特殊了,假如借贷双方在哪儿能把钱还给对方这事儿上没有说清楚或说了也没明白,然后再讨论这事也纠结不出个结果来,那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的说法,你这个受理钱的那个人的地盘就算是合同履行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