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盟律师事务所
杜柏飞律师,北京京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生,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从业十余年,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行政诉讼,尤其是征地拆迁类案件,多方式解决征地拆迁补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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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拆迁补偿时,公摊面积是指一栋建筑物内,公共区域的共有面积,其中包括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等。即便给到的是补偿房,公摊面积也得算进去。尽管国家层面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公摊面积是否需要涵盖在内,但不少地方性法规都已经规定,房屋征收补偿应该包括公摊面积。

一般来说,多层住宅公摊系数在10%-15%,小高层在15%-20%,高层在20%-25%。在拆迁时,商品房的公摊区域应计入补偿金额。选择产权交换时,安置房的公摊面积应适当增加。公摊面积包括大堂、走廊、楼梯间、电梯井等公共用房和设备用房,以及住房与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体和外墙面积的一半。

拆迁安置房公摊面积法规定,多层住宅公摊比例约10%-15%,带电梯的小高层约15%-20%,高层住宅约20%-25%。公摊面积=建筑面积-实际可用面积,得房率=房屋可利用空间/总面积。各类住宅得房率标准为:高层塔式75%-78%,高层板式78%-85%,小高层板式85%-88%,多层88%-95%。

回迁安置房面积误差的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应依合同处理面积误差。若合同无约定,且误差在3%以内,按实际面积结算,买方不得解除合同。超出3%部分,卖方承担损失责任。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公平交易,维护双方权益,确保回迁安置房的顺利交付。

一般来说,多层住宅公摊系数在10%-15%,小高层在15%-20%,高层在20%-25%。在拆迁时,商品房的公摊区域应计入补偿金额。选择产权交换时,安置房的公摊面积应适当增加。公摊面积包括大堂、走廊、楼梯间、电梯井等公共用房和设备用房,以及住房与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体和外墙面积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