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盟律师事务所
杜柏飞律师,北京京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生,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从业十余年,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行政诉讼,尤其是征地拆迁类案件,多方式解决征地拆迁补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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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关乎农民权益,是依法保障权益、强化管理、推动土地制度改革及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基础。实施登记能规范住宅建设,防止耕地滥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符合各级政府政策导向。

农村承包经营权证申办应遵循相关条例,向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提出申请。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备案、注册、颁发等操作。具体办理流程需根据经营承包方式确定。 请遵循规定,确保流程正确无误。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仅限承包人合法使用,发包人有权监督承包地管理和保护。其权利包括:发包集体或国家审批土地;确保承包合同规定的土地合理利用;制止不当损害。该证是确认承包权的法律凭证,对巩固承包关系、解决承包问题、推动农村改革和规范流转有重要作用。

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书是农民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用于开展土地开发和生产活动,保障农民经济收益。办理需准备申请书、身份证明、土地所有权证明等材料,经权属调查、测量标示、公示确认等流程后,由县级管理部门建立登记簿并发放证书。基础性资料需整理归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