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
郑晓龙,中共党员,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擅长领域: 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执业理念:以极致的服务,彰显专业的价值。 社会职务: 1、四川省律协律所管理和发展委员会 委员 2、四川省律协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专委 委员 3、四川省遂宁市律协公司法专委 委员 4、遂宁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5、射洪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所获荣誉: 1、2020年6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2022年2月被遂宁市司法局、遂宁市律师协会评为2021年度“优秀律师”。 3、2022年7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评为二〇二二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4、2023年7月被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5、2023年8月受邀参加江苏省律师协会举办的“星火燎原计划”之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七期),并成功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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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表现出不符合公司招聘条件的情况,那公司就能按照合法程序跟他们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给任何赔偿。另外,如果员工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因为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行为,公司也可以以此为由跟他们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企业分立适用的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操作及股东会决议确定。企业的分立是指原来的的母公司将其拥有的子公司股权按比例分配给母公司股东,从而形成同母公司股东相同的新公司,在《公司法》中规定确认将子公司从母公司分立出来。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缘于投资人自主决定,只要合法无违;投资人去世且无适任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时;营业执照被国家法规吊销;以及遭遇特殊法律规定的情况。这些都构成企业解散的法定或任意性条件。

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若由用人单位主动提出协商解除,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欠薪、未缴社保、违法规章制度等情况单方解除,也享经济补偿。此外,如劳动者患病无法继续工作、无法适应工作环境经培训调整无效、劳动合同基础因素变动协商无果、或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时,同样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法定工作日内,劳动者按正常工作时间提供劳动时,企业应支付相应生活费用,试用期、熟习期、见习期员工也适用,但可低于当地最低薪资。员工下岗再就业后,企业应停发生活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员工在规定医疗期内,企业应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助金,不低于最低薪资的80%。所有情况均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