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律师事务所
王振同,电话13162031514 上海靖霖律师事务所专职刑辩律师; 法学本科,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在读; 只接受刑事案件委托,专注于刑事案件办理; 擅长财产犯罪、涉性犯罪、暴力犯罪辩护; 尤其擅长审前阶段为嫌疑人成功申请取保候审、不批捕及批捕后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 近三年部分成功案例: 1.王某某合同诈骗案(上海虹口),合同诈骗数额较大,取保候审,警方撤回起诉意见; 2.朱某某协助组织卖淫案(上海静安),成功将重罪(组织卖淫罪)辩轻罪(协助组织卖淫罪); 3.程某妨害公务案(上海普陀),“由实刑辩缓刑”; 4.臧某某妨害公务案(浙江嘉兴),“由实刑辩缓刑”; 5.李某某盗窃案(上海闵行),不批捕,不起诉; 6.王某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上海金山),不批捕,不起诉; 7.张某某敲诈勒索案(北京),不批捕后取保,终止侦查; 8.边某某诈骗案(上海徐汇、数额特别巨大),不批捕,终止侦查; 9.王某某寻衅滋事案(上海浦东),取保候审,判缓; 10.刘某某挪用资金案(上海静安),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后取保候审,判缓; 11.李某某绑架案(上海青浦),取保候审,终止侦查; 12.何某某诈骗案(上海宝山),取保候审,终止侦查; 13.朱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上海闵行),不批捕,终止侦查; 14.汤某某诈骗案(上海静安),数额巨大,罪轻辩护,判一缓一,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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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涉及强奸罪行的诉讼过程中,关于法庭审理进行的时间并未有法律明文予以确定性规定,而主要是依据诉讼案件的复杂程度、证据材料的繁多程度、代理人辩护意见的深度和针对性等诸多因素来灵活地做出相应的安排。在大多数情况下,相对较为简单的案件可能仅需花费数个小时便可顺利完成;然而,对于那些复杂程度较高的案件,则可能需要耗费数日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完成。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强奸案这种涉及到个人隐私的特殊案件,通常情况下不会选择公开审理,以便保护被害人的权益和尊严。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第一审案件时,原则上应采取公开审理的方式。但如果案件涉及到国家机密或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则不宜公开审理;而对于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若当事人提出不公开审理的请求,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也可予以准许。

强奸罪是否应采取不公开审理方式进行审理对于强奸罪这一严重侵犯他人隐私权的犯罪行为而言,由于其案件性质特殊,确实不宜采取公开审理的方式。然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第一审案件时应保证公正和公开原则,因此此类案件通常会采取公开审理的方法。

强奸罪是否需要进行庭审程序在涉及强奸案件的审判中,多数情况下法庭并未公开进行审理。尽管被害者拥有向法院提出公开审理请求的权利,然而,绝大多数情况下,法院并不会予以批准。即使被害者愿意承受公开个人隐私所带来的压力,但是法院仍需充分考虑社会公众的普遍看法以及社会道德价值观念,进而选择不公开审理该案。若在此过程中有任何关于庭审程序公正性的问题,当事人都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强奸罪案件涉及个人隐私,一般不会公开审理。法律规定,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法院应依法进行不公开审理。强奸罪与受害者的个人生活和名誉等重大隐私问题紧密相关,为了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减少二次伤害,法院通常会选择非公开审判的方式处理此类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