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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时间:2024.09.04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赔偿 阅读:1093人
律师解析: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的时间和收入的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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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亮律师

上海清知律师事务所

周亮律师,上海清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有多年集团公司法务工作经验,公司治理实务经验丰富。思维严谨,逻辑缜密。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从实际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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