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
程杰律师,现为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主任,杭州市律师调解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律师协会仲裁与调解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律协拱墅分会家事专委会委员,杭州市律师协会拱墅分会公益法律服务研究中心委员,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荣获律图网2021-2024年度优秀青年律师先“蜂”榜,浙江日报潮新闻“记者帮”帮帮团智库成员,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首届校友会理事、校友导师。业务专长: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侵权赔偿、法院执行等诉讼业务及公司法律顾问、不良资产尽调处置、公司股权激励等非诉业务,曾在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杭州市国立公证处等单位实习及工作,曾为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并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良资产项目及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项下项目提供尽职调查及诉讼等法律服务。 1、陈某某房屋拆迁安置合同纠纷成功获赔案件。 2、韩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成功辩护缓刑案件。 3、周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成功不予起诉案件。 4、左某涉嫌非法拘禁罪成功不予起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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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职务侵占罪这一犯罪行为,通常是由公安机关负责展开立案和侦查活动。若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中的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上所赋予的便利条件,不合法地占据了所在单位的财产,且数额达到一定程度(即较大)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公安机关应及时启动相关的侦查程序。关于立案的具体标准,通常与涉案金额有关,尽管各地区可能存在差异,但普遍而言,该金额区间大约在人民币五千元到一万元之间。

侵占罪作为一类特别法定自诉案件类型,通常状况下,公安机关并不会主动展开相应的调查工作。然而,如若受害人亲自向公安机关报告了相关情况,而公安机关经过评估判断后确认存在犯罪事实且这些行为的刑责值得追究时,他们有权启动立案程序对案件展开深入侦查。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文规定,公安机关主要承担着对各类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以及预审等多项重要职责。因此,在遇到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的行为时,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体都有权向公安部门报案。而出警彻查后的公安机关,若判定确有犯罪事实且需追究刑事责任,则应依法予以立案。

职务侵占罪系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立案侦查。由于职务侵占罪的行为实施者并非属于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范畴,故而应依照案发地所归属的公安机关进行案件的立案侦办,若嫌疑人为本地区居住人口且适宜由其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办的,也可遵从这一原则。

职务侵占罪案件的处理顺序:先抓捕犯罪嫌疑人还是先行立案侦查涉及到被指控犯有职务侵占罪行的案件中,司法程序的正常顺序应当是先行立案调查,随后再对犯罪嫌疑人展开传唤行为。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获得明确立案许可之后,方有权开展深入的侦查工作,包括收集与调取各类相关证据等等一系列步骤。而传唤则是为了查明真相并搜集证据而采取的一种合法手段,其所针对性的对象主要为那些无需实施逮捕或拘留的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