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瓯律师事务所
张海啸,男,温州市龙湾区人,法学本科学士学位,2012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现为浙江东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龙湾区人民法院调解员。工作期间办理了百余起刑事、民事案件,曾参与办理龙湾区担保巨头张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一案,二审改判撤销集资诈骗罪;办理王某某盗窃案、王某某污染环境案,获得公安撤案结果;办理李某、杨某寻衅滋事案,王某某盗窃案,张某某医药公司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案,获得检察院不起诉结果;办理管某某拒执罪仅单处罚金;办理赵某某赌博案(4次赌博处罚记录)、徐某盗窃案、徐某某非法经营案、张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汪某某污染环境案、涂某某电信网络诈骗案等多起案件,获得缓刑结果;代理章某债权转让纠纷案、柯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何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余某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曹某某劳动争议纠纷案、张某离婚纠纷案、项某某、黄某某借贷宝案等,均获得当事人满意的判决结果。办案思维缜密、逻辑性强,认真、负责,擅长刑事辩护、劳动争议解决、交通事故索赔、离婚纠纷、债权债务处理,另外,对于法律文书、合同起草审查相关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秉承“诚信为本,业精于勤”的宗旨,为每位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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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注册商标是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之一,会损害商标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干扰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比如,有不法分子未经同意,在同类商品上用和注册商标一样的标识,谋取不当利益,这既损害了商标权所有者的声誉,也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我国刑法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包括八大类:制造或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走私、妨害企业管理秩序、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危害税收征管、侵犯知识产权和扰乱市场秩序。

我国刑法第三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专设一章,分为四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走私罪;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量刑标准依据罪名和社会法益评估。刑罚种类包括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及罚金等。

诈骗罪破坏经济秩序按照破坏的具体损失来计算量刑,一般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是依旧不知道诈骗罪破坏经济秩序怎么判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诈骗罪是不是属于破坏经济秩序罪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