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
尹艳华律师,女,中共党员,现执业于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3716201211239306,合伙人,副主任。被评为滨城区优秀律师,滨州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理事,滨州市律协惩戒委员会委员,第四届、第五届滨州市律师协会刑事务委员会委员,第四届滨州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业务委员会委员。自2012年从业以来,办理了大量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免于起诉、从轻判决等有利于当事人的判决,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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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协议签署后,买方欲反悔需与卖方协商一致解除,已付房款需全数退还。否则,协议不可随意终止,买方将面临违约责任,包括可能的罚款,需依据合同条款执行。

在二手房购房合同签订后,如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如验收不合格、存在重大缺陷导致生活受扰)或卖家私自转售或抵押等行为,买方可能有权撤销合同并要求退款,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但仅因个人意愿改变而退房的成功率低,除非有法定解除合同的理由,否则将被视为违约,需担责。

租赁房屋时,签订合同并交押金后想解约,应先协商;如房东不同意或无共识,视为房东单方违约,承租人可能需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押金被扣除以赔偿房东经济损失。

租赁房屋时,签订合同并交押金后想解约,应先协商;如房东不同意或无共识,视为房东单方违约,承租人可能需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押金被扣除以赔偿房东经济损失。

合同违约后,当事人应首先尝试友好协商解约。若协商无果,须遵守合同,继续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责任认定和承担方式按合同条款执行,未规定时可要求对方赔偿实际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