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赵璐,投资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不动产业务中心主任。国际注册高级私人财富管理师(SPWM)、国际注册高级家族财管管理师、交易并购师。 曾经多年任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敬业、精进、专注、负责。执业以来投入于婚姻家事、民商事纠纷以及家族房产财富规划业务领域,多年来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维度的专业高端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诚信的法律服务。执业期间办理了多起婚姻家事、民商事诉讼案件,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 办案理念:品德为上、修身先行、专业高效、诚信为本。始终坚持追求真理、明辨是非的职业操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业准则。 专业方向:婚姻家事、房产纠纷、继承纠纷、劳动纠纷、民间借贷、财产损害、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商事合同、刑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咨询该律师
婚姻关系解除与否并不单纯依赖财产分配,关键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且无法挽回。《民法典》赋予夫妻协商处理共有财产的权利,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双方实际状况、子女、妇女权益和无过失方利益作出裁决,即使存在财产纠纷,不影响离婚判决的作出。

在离婚过程中,涉及未偿清房贷的夫妻共有房产,需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所有权及债务承担。无法达成一致时,可向法院申诉。法院会根据情况处理,如竞标、评估、拍卖等。对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产,法院通常不判归属,而是决定使用权。对于婚前一方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需共同协商处理,否则法院将依法裁决,确保双方权益。

夫妻离婚时,房贷未偿清,应先尝试协商房产归属和贷款承担。协商不成可起诉,法院会考虑双方意愿和房产价值,决定竞价、评估补偿或拍卖分配。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产,法院通常暂令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所有权后再处理。特殊情况下,房产可能归首付款支付方,贷款为其个人责任。

法院判断离婚的关键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而非财产分割。即使财产未妥善分割,若存在重婚、同居、家暴、虐待、遗弃、赌博、吸毒等情形,或感情不合分居两年以上,或其他严重影响夫妻感情的情况,法院仍可依法判定离婚。

在离婚过程中,涉及未偿清房贷的夫妻共有房产,需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所有权及债务承担。无法达成一致时,可向法院申诉。法院会根据情况处理,如竞标、评估、拍卖等。对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产,法院通常不判归属,而是决定使用权。对于婚前一方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需共同协商处理,否则法院将依法裁决,确保双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