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达道律师事务所
鞠岩律师,籍贯山西临汾,是山西省内具有深厚专业素养和广泛行业声誉的资深律师。他毕业于知名法学院校,获法学学士学位,现为山西达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同时作为一名民革党员,积极参政议政,秉持法治精神服务社会。 自执业以来,鞠岩律师始终专注于民商事诉讼及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两大核心领域,积累了极为丰富的实战经验。在民事案件方面,他尤为擅长处理各类复杂的民间债权债务纠纷、人身与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同时,他深耕婚姻家庭事务,能妥善处理离婚、继承、子女抚养等家事争议,并结合心理咨询方面的知识,为当事人提供既有法律力度又有人文关怀的解决方案。在商事法律服务领域,鞠律师精通各类合同纠纷的研判与处置,对企业欠款清收、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及综合性的商事争议解决具有独到见解和出色表现。 作为多家大中型企业信赖的合作伙伴,鞠岩律师长期担任三十余家企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从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合规审查、合同管理,到重大经营决策的法律风险防控,均能提供系统、前瞻的法律支持,帮助企业稳健发展。 从业至今,鞠岩律师已主办各类民商事诉讼案件上万起,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敏锐的案件洞察力和高效的诉讼策略,为客户挽回经济损失及争取合法权益金额累计高达上亿元,出色的业务能力赢得了客户的一致高度评价。基于其卓越贡献,他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律师”,是当事人眼中非常值得托付的专业资深的律师。 鞠岩律师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专业、负责、务实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和顾问项目,致力于通过法律赋能,为客户创造切实价值,是企业和个人客户在面临法律挑战时值得信赖的坚强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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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拾得物之丧失非拾得人过失所致,拾得人无需担责。但如拾得人故意丢弃或未妥善保管,则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反之,如拾得人无责任,则有权向失主索赔保管及寻找所产生的费用。

若拾得物之丧失非拾得人过失所致,拾得人无需担责。但如拾得人故意丢弃或未妥善保管,则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反之,如拾得人无责任,则有权向失主索赔保管及寻找所产生的费用。

拾得遗失物和侵占区别是遗失物拾得是指发现且实际占有该遗失物,是发现与占有两者相结合的行为,发现与占有缺一均不可构成拾得。然而侵占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遗失物拾得是指发现且实际占有该遗失物,是发现与占有两者相结合的行为。发现与占有缺一均不可构成拾得。拾得遗失物为事实行为,拾得人有无行为能力在所不问。即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仍能成为拾得人。拾得行为通常为无因管理行为,诚实拾得人以为他人利益之意思管理的,构成无因管理,不诚实之拾得人以为自己的利益拾得以及认为是无主物拾得的,不构成无因管理。拾得行为以合法为要件,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不当得利,指无法律上的原因,使他人受损而自己获益的事实,要求他人致损和自己获益是有因果关系的。拾得遗失物,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拾得人并没有取得所有权,只是拥有必要的费用请求权,并且负有的保管义务和报告义务。拾得人的拾得行为也不是致他人受损的原因,没有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