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根据
物权公示原则,
房屋所有权证书上写的是谁的名字就推定房屋归谁所有,婚前男方的
出资购房可以看做为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
个人财产。只要男方能证明房子是由他出资的话,就可以证明这个房子是由他所有,即使是
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女方也不妨碍男方
主张权利。所以,在
离婚时这个房子只要男方经过证明,依然属于男方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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