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浩(成都)律师事务所
王清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与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执业领域为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民商事诉讼、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执行异议之诉、企业合规、法律顾问等。以维护当事人最大利益为宗旨,积极为当事人规避法律风险、减少经济损失。具有丰富的诉讼审判相关工作经验,熟悉法官审判思维,本人办案诉讼经验丰富,具备专业诉讼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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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传真件形式签订的合同有效,但是传真件缺乏证据效力。通常而言,只有同时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的证据才有证据效力。因此,法院在认定传真件的证据效力时,通常考虑诸多因素,如传真件是否是传真方所发出,接收方是否收到了传真。

合同缔结形式多样,包括书面、口述及其他约定。书面形式特指有形文档,如协议书信、电报至电子邮件。以传真签署合同为例,尽管非直接手写,但因能实物化展现,法律视之为书面合同。只要内容不违反民法典关于无效或可撤销合同的规定,传真合同具有法定效力。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以传真形式订立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以传真件形式签订的合同是不是有效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传真方式签订的合同是不是有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是不是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