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浩(成都)律师事务所
王清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与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执业领域为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民商事诉讼、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执行异议之诉、企业合规、法律顾问等。以维护当事人最大利益为宗旨,积极为当事人规避法律风险、减少经济损失。具有丰富的诉讼审判相关工作经验,熟悉法官审判思维,本人办案诉讼经验丰富,具备专业诉讼技能。
立即咨询
小产权房屋所签订的合同在法律上是否具有效力“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在本质上仍然具备合约的性质,只要该类合同严格遵循成立一份合法有效的合同所需要的组成要素,并且不触犯相关禁止性的规范要求,那么我们应该坚决肯定这类合同的效力。

代理行为若超越授权,无论有意或无意,将构成无权代理,责任由代理人自负。若仅部分行为越权,超出部分无效,其余在授权内的代理有效。未经授权的合同通常无效,需权利人确认才具约束力。相对方明知代理权限被严重超越仍交易,合同因恶意而无效。

无房产证情况下签订的买卖合同,若满足行为能力、真实意愿、合法条款等基本法效条件,仍可认定为有效。物权登记未完成不影响合同效力,关键在于合同主体、内容及形式符合法律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公司签订超越经营范围的合同效力并非一概而论。通常,只要不违法、无实质性负面影响,且合同执行可能,这类合同有效。若相对方为善意,法人越权但非故意,主动主张无效的,合同也可能有效。然而,若涉及国家限制或禁止的业务,合同可能被法院判定无效。判断标准主要看合同是否违反基本原则和法律法规。

越权代理合同效力待定。未经被代理人确认或否定,合同对代理人无效;若被代理人及时确认或否定,合同则具法律效力;如被代理人在催告后30天内无回应,视为拒绝追认,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