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
郑晓龙,中共党员,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擅长领域: 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执业理念:以极致的服务,彰显专业的价值。 社会职务: 1、四川省律协律所管理和发展委员会 委员 2、四川省律协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专委 委员 3、四川省遂宁市律协公司法专委 委员 4、遂宁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5、射洪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所获荣誉: 1、2020年6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2022年2月被遂宁市司法局、遂宁市律师协会评为2021年度“优秀律师”。 3、2022年7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评为二〇二二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4、2023年7月被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5、2023年8月受邀参加江苏省律师协会举办的“星火燎原计划”之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七期),并成功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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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电力设备罪的量刑,是根据其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来决定的。一般来说,刑期在3到10年之间;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比如导致大规模停电,那么刑期可能会增加到10年以上,甚至是终身监禁,还有可能被判处死刑。这个罪名关系到公共安全,所以蓄意破坏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量刑会更重。在量刑时,法官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犯罪人的主观恶意、破坏的手段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等等。

破坏电力设备重大责任事故罪指因违规或疏忽致电力设施损毁,危及公共安全,后果严重。犯罪者自然人通常面临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情节轻者三年以下刑罚,轻微情况可酌情不追究。此罪行强调对社会安全的威胁与负面影响。

我国刑法规定,破坏电力设备罪的刑罚根据破坏程度和后果划分。大量破坏威胁公众安全但未引发严重后果者,将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如已致严重事故或后果,犯罪分子可能面临十年以上乃至无期徒刑或死刑的严厉判决。

预谋破坏电力设备罪,阻止实施可获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一旦造成严重公共秩序混乱和实际损害,量刑将加剧,可能判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乃至无期徒刑或死刑。鉴于其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本质,此属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犯罪。构成违法需证明行为确实对公共安全构成直接威胁。

第一百一十八条【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