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棚户区进行改造时,对棚改户安置的流程包括:
1、签订改造补偿协议;
2、发放补偿资金;
3、为安置人员提供周转房屋等。
棚改货币化安置方式有:
1、政府组织购买。由区县政府从本市
商品房市场组织房源,搭建统一的房源信息平台,通过发放“
购房券”等形式,引导棚户区居民自主选择购买。
2、政府集中采购。由区县政府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的规定,集中购买本市在建或已建成的普通商品住房用于棚改安置,采购价格不得高于所在区域周边同类商品住房的平均价格。
3、直接货币补偿。区县政府将补偿资金支付给棚户区居民,由棚户区居民自行通过房地产市场购买、租赁住房或用于其他支出。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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