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
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
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因此
法定继承会按照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的方式进行。
继承需要有
继承权,继承权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是继承人依法享有的、能够无偿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从根本上说,它是一种
财产权利,但是又具有鲜明的身份特点,因此,它不同于一般的财产权或人身权。在继承权受到侵害时,合法继承人可行使继承恢复请求权。
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说与被继承人有关的所有财产都是遗产,构成遗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遗产必须是财产。其中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消极财产即
债务。遗产不能是人身权及身份等,
这是由现代
继承法作为
财产继承而决定的,此与古代社会的宗祧继承制相区别。
(二)遗产必须是死者生前所有的合法财产。这里的所有是广义上的所有,既包括作为
物权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又包括死者生前享有的债权,还包括
知识产权、
股权等各种复合权中的财产权利部分。
(三)遗产必须是非专属于死者自身的财产。有些财产依其人身专属性不具有可继承性,因此不得继承。如
养老保险金请求权,
被保险人死亡后则该种权利归于消灭。
(四)遗产的形态不以死者死亡时遗留下的状态为限,从死者遗留下的财产衍生出的财产或替代财产均为遗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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