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婚前一方购
买房产,且在婚后用该方的
个人财产还贷,并且登记在该方名下的,属于登记方的个人财产。
离婚时如无协议约定的,归
购房方所有,另一方对房产的增值部分享有债权。但是如果在婚后在
房产证上加上对方的姓名的,视为
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