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口头遗嘱,是指在危急情况下所立的
遗嘱。
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方才有
法律效力:
(一)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
(二)若危急情况解除而
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
(三)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
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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