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博和汉商(无锡)律师事务所
中共党员,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学位。 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和实践经验,多年从业经验,担任多家公司、企业法律顾问,代理大量民商事及行政法律诉讼案件。曾任市律协党委委员,律协民商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在市电视台“论理说法”节目中多次作为律师嘉宾进行法律问题解答,多次获得省“优秀共产党员”、“优秀青年律师”、“全省律师参与重大涉访涉诉案件先进个人”等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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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房产添加子女配偶姓名对产权是否产生影响若子女与配偶的房产,乃是由父母购置并以其姓名进行登记,此举将被视为父母赠予这对夫妇的财产,因此该住房应归属为夫妻俩共同所有的财产,在夫妻选择结束婚姻关系时,他们需依据双方共识来划分财产。

若公公单独持房,可经公公同意在房产证加媳妇名;如为夫妻共同财产,须婆婆认可。实施步骤包括:公媳签订产权变更协议,选择赠与或买卖方式,前者可能需公证。然后至房地产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可以。是否在房产证上加名,是房屋产权人的自由,只要双方愿意,即可办理去房产局办理房产证加名登记手续。

中国民法典规定,婚后房产加女方姓名视为夫妻共有,离婚时需公平分配。司法实践中,法院不直接平分,而是考虑夫妻双方对房产的实际贡献,酌定比例裁决,确保权益公正。

婚后在夫妻婚前所购房产上添加对方姓名,需双方同意并申请,视为共同财产。但根据我国法律,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自动转为共同财产。有特别协议则以协议为准。添加配偶姓名可视为共同拥有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