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么这个时候,从保证人明确表示不愿意再承担保证责任的那一天开始,你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就要开始算了。也就是说,如果你在保证期限里头就已经向别人告状或者申请仲裁了,那保证期限的起点就是保证人明确表示不愿意再承担保证责任的那一天。而对于那些连带责任保证的债主来说,如果你们在保证期限还没结束之前就要求保证人来承担保证责任的话,那从你们提出这个要求的那一天开始,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也要开始算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的明文规定,如若债务人不幸离世,那么担保人所承担的担保责任需视保证承诺所处的性质而定,即是属于“一般保证”抑或是“连带责任保证”。就一般保证而言,倘若债权人在保证期限内未能依法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则担保人无需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至于连带责任保证,若债权人在保证期限内并未向担保人提出承担担保责任的请求,同样地,担保人亦无需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债务人破产后,连带保证人应如何承担保证责任在担保条款的约束下,当事人必须经受连带责任。当保证合同明确规定保证人与债务人须共同负责还款责任之时,便形成了连带责任保证制度。只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未能按时偿还到期债务或出现双方事先商定的情况,债权人即可首先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义务,若债务人无力承担该项责任,债权人还能依法寻求保证人在其承诺的保证额度之内进行偿付。

担保人可免于履行责任的情况包括:一,债权人违反不得转让债权的约定自行转债;二,保证合同有明确期限且债权人未在期内追诉;三,债权人未在承诺或法定期限内请求连带保证人担责;四,债权人与债务人勾结或欺诈、强迫保证人提供保证。

担保人要起诉债务人,证据得准备好。首先,要有担保合同,这能证明担保关系。其次,还款记录也得有,这能证明已履行担保责任。要是借款人违约了,那违约记录可得留着,这能证明他没履约。最后,其他相关证据也别忘了,这能让案件更清楚。证据要真实、合法、有关联,原件或复印件都得核对无误。这样,担保人才能打赢官司,要回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