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破产法学会会员 执业年限:10年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行政诉讼、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征收拆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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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山林土地继承权是要如何规定的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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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农民拥有使用权。宅基地上的房屋,则归农民所有。因此,农村宅基地也就没办法继承了。不过,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

子女虽然不能继承父母的承包地,但是地上的收益,比如粮食、流转费用等,子女还是可以继承的。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宅基地上的房子垮塌后,两年内都未修复重建的,村集体是有权收回你家宅基地的。家庭承包的耕地、草地,子女无法继承,但可继承地上合法收益,而且子女可以继承林地收益并继续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