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债务人欠债人失踪的,如果其已经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则
债权人可以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然后可以要求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债务。如果欠债人符合
宣告死亡的条件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然后要求用其遗产偿还债务,如果其
继承人继承了遗产的,则可以要求其继承人偿还债务。
如果债务人不符合宣告失踪、死亡的条件,或者不想申请宣告其失踪、死亡的,则如果债务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可以向其配偶
讨债;如果债务有
担保人的,可以向担保人讨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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