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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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房过程中,定金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根据法律规定,定金原则上是可以退还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果是开发商违规签约或隐瞒事实,购房者有权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或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导致合同未签,开发商应该全额退还定金;如果是购房者自身原因导致合同未签,一般情况下是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的,除非合同存在严重瑕疵。

在购房时支付的定金原则上不可退还,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或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签订。如卖方违约,定金需全额退还并加倍补偿。其他情况下定金不予退还。

关于购房定金的退还事宜,以下几点需予以注意:若在交定金过程中,已按照协议约定全面履行自身责任和义务的当事人,其所交付的定金可选择全额退还或折抵相应价值的款项;反之,如为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导致未能顺利履约,则收取的定金须以两倍方式返还给已支付定金一方。

关于购房定金的退还事宜,具体实施方式如下所述:如在约定定金交付期间内,完成相应义务且无其他违约行为的一方,其支付的定金可予以退还或直接抵扣为房屋价款;反之,若此时收取定金的一方出现任何违约情况,则需向已支付定金的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购房定金的处理方式为:倘若定金交付方严格遵循契约规定并全面履约,则其所支付的定金将被全额退还或用以冲抵相应的交易款项; 反之,若接受定金的一方违背了承诺擅自毁约,那么定金将在两倍额度内返还给交付定金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