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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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合同中的违约金赔偿金额通常不是固定的,而是由双方在合同中事先约定好的。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的金额,那么法院会根据违约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来确定赔偿的数额。这个赔偿数额应该与实际损失相当,包括合同正常履行后可能获得的潜在收益。但是,赔偿金额也不能超过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能够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最大总损失。

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规定过低能否进行调整在房地产交易领域内,如若商品房销售合同中所约定的违约金标准过低,那么相关当事方可申请对其进行适度调整。这是因为,过于微薄的违约金规定往往难以充分补偿受损方所遭受的经济损失,故而依据实际情形提出适当的违约金调整请求完全合情合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二审程序的一般步骤是如何进行的关于二审程序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首先,第二审人民法院接受上诉书、答辩状以及相关案件卷宗及证据后,应当予以立案登记。其次,第二审人民法院将针对上诉请求涉及到的相关事实问题和适用法律条款展开深入细致的审查工作。再次,若第二审人民法院经过慎重考虑后决定举行开庭审理,则应在开庭前三天向各方当事人送达正式通知书。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与现房的法律差异解析商品房预售与现售之间存在诸多差异点:首先,在承担风险方面有所不同。在预售合同签署之后,可能由于某些不可预测因素导致商品房未能如期建设完工或者交付给业主,亦或是商品房在建造成功之后仍然存在各类质量缺陷,从而使得购房者无法真正实现对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因此相较于商品房现售方式,预售方式对于购房者来说无疑存在着更高的潜在风险。其次,在交房时间上也有所差异。

商品房买卖合同遗失后如何处理如商品房预售合同不幸遗失,且已完成预售登记手续,您可向相关开发商明确表达此意愿,请求协助注销预售登记事宜。2、在正式实施注销登记程序前,还需按照当地法律法规在相关报纸媒体上发布遗失声明公示。3、关于具体的注销登记操作流程,建议您直接咨询与您签订预售合同的开发商,以确保能顺利完成相应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