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担保人替
债务人还款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但是需在其承担
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并且不得损害
债权人的利益。如果债务人和其它
担保人不还款的,担保人可以
起诉。
一、根据《
民法典》规定,保
证人承
担保证责任后,除
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
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1、主
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
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
欺诈、
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3、主
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并且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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