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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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销后的企业信息仍有保存吗在完成了公司注销手续之后,通常情况下在互联网上是无法查询到有关此公司的具体信息。只有当公司经过公司注册机关正式取消注册登记,才标志着其经营活动的终止,而在此过程中,公司的相关信息也不会再被公开披露于网络之上。

在破产重组时,企业并非一定要注销。破产重整的目的是帮助陷入困境或负债沉重的企业恢复正常经营并偿还债务。如果企业能够成功实施重整计划,改善财务和经营状况,就可以继续存在。所以,破产重组不一定以企业注销为终点,而是更关注企业的复苏和重生。

(1)经认真查核,应收账款确系无法收回。(要出具证明);(2)将上述清算净损益转入未分配利润账户。既然没有坏账不做报损,应收账款就对损益表无影响。清算损益大于0就要交企业所得税。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公司被注销终止后,其民事责任和诉讼义务承担者应为其清算责任人。《民通意见》第六十条:清算组织是以清算企业法人债权、债务为目的而依法成立的组织。以逃避债务责任为目的而成立的清算组织,其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

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如果股东或者第三人对债务作出了承诺,就由承诺人承担清偿责任;如果无人作出承诺可以由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及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