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去哪里登记?
时间:2025.05.13
标签:
婚姻家庭
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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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内地居民
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
当事人常住
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结婚登记。内地居民
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
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一、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
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
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
办结婚证需要的手续流程是: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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